2017年5月22日下午,市司法局鉴定管理科副科长代胜康,受市司法局和省司法厅上级领导委托,对我校法医司法鉴定所新增精神病学鉴定资质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审核申请材料和现场考查的方式进行。
我校法医司法鉴定所所长匡晓燕和附院(市五医)精神病学专家马鸿昌、张荣飞、林学超、瞿中波等,分别介绍了申请法医精神病学鉴定资质的专家履历、配套软件工具和仪器设备,以及诊疗工作区布局的情况。座谈会后,代胜康科长分别到我校附院心理门诊区和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部进行了现场考查。
综合多方面的审核情况,代胜康科长作出初评意见,我校法医司法鉴定所和附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具有新增精神病学鉴定资质的必备条件。初审结果将汇报给市司法局,并上报省司法厅,后续待省司法厅安排实地复审。
最后,代胜康科长再次传达了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领导对我校新增法医精神病学鉴定资质的高度关注和期望:充分利用我校附院直属精神病专科医院的特色资源,新增法医精神病学鉴定资质,是我校法医所发展在全省司法界的突出优势,不仅可促进我校争创国家级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也可为我校升本筹建工作添光增彩。